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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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非凡十年 述说吉林

“百姓的事就是自己的事”

本报记者 赵梦卓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最基层单位,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更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台和根基。在工作中,我们时刻牢记‘百姓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乌拉街法庭庭长夏广军自200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基层,承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受到当事人的信访和投诉。

日前,夏广军带队先后到吉林市龙潭区汪屯村、桦树村和大军元牧业有限公司等地开展巡回审判,解答村民提出的法律问题,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司法需求,为其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贴心法律服务,受到广泛好评。

“我们结合乌拉街法庭实际,针对辖区内诉讼案件标的小、矛盾大、交通难等特点,对网格线进行合理划分,开展具有新时代司法特色的创新型审判方式——巡回法庭下网格,集中解决辖区内问题,实现高效便民与节约司法资源双重目标。同时,探索‘车载巡回法庭’模式,进一步提高庭审机动性、缩减司法成本。”夏广军说。

工作中,夏广军始终秉持“小案不小办”理念,以“如我在诉”的境界,细细揣摩当事人的心理,做好思想疏导工作,使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他还总结出了两条“调解规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立足当事人实际利益进行调解,力求调解实效。二是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改革、勇于创新,化解纠纷不拘泥于形式,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于无形,促成案结事了人和。

这是我省法院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生动诠释。多年来,依托全面铺开、完全覆盖的人民法庭建设,我省法院进一步织密司法服务网络,下沉审判执行力量,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末梢神经”,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基石。2021年底,全省203个人民法庭和428个巡回审判点全部实质化运行,并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在所有乡镇设立法官联络点,形成了“一心多点、全域覆盖”的基层诉讼服务网络,打造出“半小时”诉讼服务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深入乡镇、深入村屯的阵地优势,把司法服务的“根系”延伸到社会治理的每一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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