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能够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大动能。今年6月至8月,吉林省新登记市场主体户数同比保持两位数增长,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从去年全国第8位上升至第6位。这既是我省经济活力的体现,也表明了市场主体活跃度持续增强。
民众生活质量高低很大程度上受市场活力影响,市场主体是决定市场活力的重要元素。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各类市场主体都是不可或缺的力量,因此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韧性,赋能高质量发展。
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是关键。搞好营商环境,归根结底,就是要拆除束缚企业发展的各种“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让企业轻装上阵,安心、专心于生产和经营。持续减少管理上的模糊性,增加确定性和规范性。把管理重心由事先审批转向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让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中把握良机。企业不论大小,都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放开市场,让企业家根据市场变化决定在哪创业,何时进入,这体现了施政管理的态度和眼界。要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打破各种各样的隐性壁垒,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品质,疏通堵点、破解难点,让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形成欣欣向荣的良性竞争格局。
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善于抓实事。要增强问题意识,在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区别对待个别问题和共性问题、偶发问题和长期问题、表面问题和本质问题。对于个别问题、偶发问题、表面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实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其分工、明确落实的时间表,按计划整改。对于共性问题、长期问题和本质问题,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把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坚持走好群众路线。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既是认识问题,也是态度问题;既反映能力水平,也体现责任担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需要各级相关部门努力在权责“清单化”、政策“透明化”、竞争“公平化”上下功夫,确保惠企纾困政策以最快速度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要走进基层和企业,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在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中让企业、群众切实感受到政策温度。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只要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企业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好企业的“知心人”“贴心人”,向一流水平对标,持续不断地优化营商环境,就会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的精彩华章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