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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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省医院感染科主任张维杰:

居家治疗人员有这些情况需转诊治疗

本报讯(记者毕雪)居家隔离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人员出现哪些情况需要转诊治疗?如果确需外出就医,如何做好个人防护?针对这些热点问题,省医院感染科主任张维杰进行了解答。

张维杰介绍,居家隔离治疗人员如出现呼吸困难或气促;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新发急性疾病经基层医生判断需要急诊抢救或者需要急诊外科手术治疗;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时,可通过自驾车、120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张维杰强调,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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