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出了战略安排,强调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基本公共服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均衡性和可及性”既是民生保障水平的衡量标尺,又是民生保障服务的价值归宿。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必须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协同发力、坚持服务内容全面具体、坚持服务精细科学合理等原则,以标准化推进民生保障的均衡性、以网络化促进民生保障的可及性、以信息化增强民生保障的高效性,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民生保障的均衡性是指在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异,出台政策和提供服务时不搞“一刀切”,不搞“厚此薄彼”,尽量保障社会成员在基本公共服务面前享有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民生保障的可及性是指民生保障政策和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应在服务供给与服务接纳之间兼顾可得性、可达性、可适性、可承受性、可接受性等原则,使基本公共服务能够落地落实。进一步讲,均衡性主要是指基本公共服务的配置方式,可及性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配置结果。民生保障工作在追求均衡性和可及性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理论原则和实践要求,才能更好地实现党和政府提出的“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要求。
坚持协同发力,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和个人等各方力量参与其中、协同发力。一方面,政府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导者,要通过出台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有效规范各主体在民生保障中的行为,同时搭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为各方积极参与民生保障事业奠定物质和政策基础。另一方面,通过政府引导,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撬动市场资源和社会力量,发挥市场供给的灵活性、高效性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可以说,高水平推进民生保障工作,离不开政府的主导、市场的介入、社会力量的补充以及个人的努力,各方力量有机配合、协同发力才能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的实现。要在多方发力、多措并举中促进服务内容全面具体,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民生保障工作直接指向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既要为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医疗、居住、教育等保障,不断解决好群众衣食住行、文化生活、就业、收入分配等问题,也要促进人民生活品质的改善,关注大家在健康、安全等方面对美好生活的更高需要,兼顾全体社会成员的广泛需求,让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服务精细科学合理,力促民生保障效能提升。民生保障工作天然地具有公平和效率双重属性。在实施民生保障时,既要考虑与经济发展水平的适配性,又要回应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强调有重点的均衡,把有限的资金、资源、资本用在民生保障的重点领域上。要坚持以标准化推进民生保障的均衡性,努力构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科学确定可及性评价的指标体系、方法和程序。要坚持以网络化促进民生保障的可及性,要通过连接顺畅的各个服务节点来完成各项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协调机制,走好基本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要坚持以信息化增强民生保障的高效性,完善数据平台,让涉及民生保障的各个部门增强网络条件下的工作合力,持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推进社会保障法治化,提升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始终聚焦人民幸福生活这个“国之大者”,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捧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让人民生活更幸福、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