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吉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4日在长春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吉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选举政协吉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吉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列席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讨论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