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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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3年1月16日在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徐家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吉林振兴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全省法院攻坚克难、砥砺奋进的五年。面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美好生活新需要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新冠疫情延宕起伏、执法办案压力剧增的新挑战,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法院工作和吉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以战略思维观大势,用统筹方法谋全局,紧扣高质量发展工作主题,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围绕“1313”工作总体布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团结带领全省各级法院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突破性进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五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2437963件,审执结2421017件,比上一个五年分别增长42.4%和44.8%,法官年人均结案量从前五年的90.6件增至172.2件;省高院受理案件43018件,审执结42525件,分别增长50.8%和51.6%。在案件数量持续增加情况下,全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在2019年一举摆脱长期低迷乃至垫底窘境后,逐年稳步提升,持续稳居全国前列。其中,2022年受理案件483193件,审执结466247件,结案率96.5%,居全国第3位,自2019年9月以来连续40个月稳居全国前5位;案件结收比104.5%,居全国第5位;执行工作22项质效指标中有18项进入全国前5位。

一、坚持围绕中心、保障大局,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保障重大战略实施。省高院出台12个司法指导意见,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同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部署同频共振、精准对接。围绕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立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司法协作机制,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破产案件679件,38家重点企业成功实现司法重整,帮助8.4万名员工稳住就业,36户“僵尸企业”通过破产程序出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0513件。服务生态强省建设,推行环境资源案件“1+10”集中管辖改革,牵头成立环境治理司法协同中心,建立松花江、东辽河流域司法协作机制和查干湖、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基地,审结环境资源案件28819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审结涉农案件29683件;实施黑土地司法保护工程,审结破坏黑土地刑事案件1751件,土地承包等民事行政案件15736件。服务扩大开放战略,推进建设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审结涉外商事案件281件。

创新暖企安商措施。出台服务民营经济、保障企业发展4份指导意见,推出42项暖企安商、纾困惠企司法措施。畅通企业涉诉维权通道,涉企案件诉前化解率30.6%,适用简易程序速审速裁占比42.8%。持续开展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专项行动,对11件刑事案件改判无罪或减轻处罚、319件民事行政案件再审改判。落实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审结案件242件,从宽处理150人。制定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对133名在押企业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完善清理拖欠企业债务长效机制,执结案件1751件,执行到位金额16.9亿元。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创设涵盖6大维度35项指标的考核评价体系,先后推出67项重点任务193项具体措施,接续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和提升行动,省高院牵头主抓的“三项指标”排名大幅提升,两项指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迅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高标准完成5个专业法庭建设任务,圆满实现2022年度内全部入驻并实质化运行的工作目标,形成6个专业法庭齐聚长春智慧法务区的工作布局。依法规制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审结案件1761件,维护市场竞争法治秩序。审理行政许可、行政协议案件992件,促进优化投资便利,助推诚信政府建设。针对营商环境建设、行政协议履行等重点问题,提出9份司法建议,得到省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推进落实。

依法保障抗疫大局。出台服务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8份司法文件,实行涉疫案件专项台账管理,全省法院受理的400件涉疫案件全部高效审结。准确适用法律规定,正确把握政策标准,审结利用疫情诈骗、哄抬物价等涉疫刑事案件185件,发布10个涉疫犯罪典型案例。对疫情防治防控企业涉诉案件,实行“四个一律”司法政策,确保防疫物资生产供应。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购销合同、商铺租赁、劳动用工领域涉诉纠纷,建立联调联动化解机制,促进实现“双赢”效果,审执结涉疫民事、执行案件215件。

二、坚持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助推社会高效能治理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3197件,判处罪犯154110人。如期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90件,判处罪犯3581人,3年专项斗争审结的一审涉黑案件是前10年总和的1.25倍;执结涉黑恶财产执行案件517件,执行到位金额20.02亿元。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15932件18568人、危害食药安全犯罪1253件3601人。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审结案件139件393人,追赃挽损100.9亿元。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新型网络犯罪2495件9581人。坚定不移惩治贪腐,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1940件2430人;高质量完成孙力军政治团伙系列案件审判工作,中央领导予以充分肯定。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建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审结金融纠纷案件98196件,判处金融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2634件5964人。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32586件,依法制裁违规销售、合同欺诈、违约失信行为。坚持“动态清零”工作方针,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行动,实现积案化解和进京访“双清零”目标。建立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妥善化解涉诉矛盾,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构建府院联动机制。与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推动在全省形成全层级覆盖、宽领域联动、常态化运行的府院联动工作格局,并逐步实现由个案协调、事后化解向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延伸。行政争议联动化解取得明显成效,全省三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三年共受理案件5979件,成功化解3794件,化解率63.4%,2022年全省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比2019年下降23.4%,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同比下降66.9%;涉诉法治政府建设核心指标全面优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从2019年的21.1%提升到100%,行政机关败诉率从24.8%下降至19.9%。府院联动在全国形成“吉林样板”,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肯定并总结推广。

创新推进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12个诉调对接意见,各地法院诉调中心全部入驻或接入本地综治中心或矛调中心,569501起矛盾纠纷实现诉前化解,占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总量47.3%,调解成功率从2018年的59.4%提升到88.3%,2022年全省法院新收案件同比下降21.1%。建立“法官进网格”工作机制,2048名基层法官全面对接辖区基层网格;组织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屯”创建活动,确立388个培育对象,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治理。持续推进“普法七走进”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力度,用“小案件”诠释“大道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守护人民高品质生活

强化民生司法保障。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创新完善民生司法保障机制。加大稳就业司法保障力度,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5787件,61.8%的案件通过调解解决。与省妇联合作建立10项工作机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52013件,和解解决比例65.6%。高度关注重点领域民生诉求,审结住房、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案件63589件。改革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同命不同价”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建立军地法院协作机制,如期完成涉军停偿司法保障任务。

加强特殊群体保护。在全省69家中、基层法院挂牌少年法庭,审结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897件、民事案件16249件,选派1455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根治欠薪行动,对170名恶意欠薪人员依法定罪处刑,速审速执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6443件,帮助9639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17亿元。在全国法院首创涉贫案件专项管理,190件涉贫案件全部审结;与省民政厅等联合出台司法救助同社会救助相衔接的两个《意见》,与省慈善总会联合建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对1297人实施司法救助5349万元。

完善诉讼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一站式”建设,诉讼服务“九大平台”全部建成。持续开展规范立案行为专项整治,基本解决了“年底不收案、年初不办案”的沉疴积弊。全面推行审判服务“好差评”制度,形成当场、诉中、诉后全流程闭环式审判服务评价体系,人民群众现场评价满意度98.7%。建立“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实现跨域立案等7大事项就近可办,涉诉群众不需再异地奔波。如期完成人民法庭布局优化调整,204个人民法庭和428个巡回审判点全部实质化运行。扎实开展司法“三服务”活动,推出42项“实事清单”。我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持续稳居全国前列,其中2022年居全国第2位。

四、坚持改革驱动、科技赋能,保障审判高水平运行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以完善制约监督体系为重点,出台48份指导意见,规范法官公正行权。压实院庭长办案和监督管理双重职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省法院入额院庭长直接办案占比45.2%,“四类案件”实际监管率98.5%。创立“诉—程比”指标并纳入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审判执行质效“135+N”常态化监管机制,全省法院审判质量逐年稳步提升,一审案件和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分别从2018年的88.7%、96.9%提升到91.2%和98%,信访率从1.55‰下降至0.5‰。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牵头制定80个常见罪名刑事案件证据标准,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对101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刘忠林、金哲红等重大冤错案件得到及时纠正。持续推进繁简分流、简案快审机制建设,2022年全省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92.4%,比2018年提升14.6个百分点;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周期27.8天,同比减少18.9天。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定不移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共执结案件755660件,执行到位金额1430.2亿元。司法公开持续深化拓展,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连续七年稳居全国前列。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全省法院全部实现全流程无纸化网上办案,全面开通电子诉讼档案网上阅卷服务,在线诉讼应用年均增长41.7%。建成14个区块链司法应用场景,居全国领先地位,“区块链+审判”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特色领域试点,“区块链技术与司法建设融合创新”被评为全国党政信息化最佳实践标杆案例,3个项目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实现法院“一张网”与“数字吉林”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吉林智慧法院建设在全国整体排名中,实现了由2018年第13位到2019年第7位、再到2020年和2021年均居第3位的连续跃升,快步迈入全国第一方阵。

五、坚持政治统领、严字当头,锻造高素质法院队伍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接受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实现对12家中级法院党组政治巡察全覆盖。深入推进肃清流毒影响专项整改,纯洁法院政治生态。持续开展意识形态专项教育,构建法院文化建设“6+1”工作布局。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接续实施队伍建设“先锋工程”和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育管用,选派564名优秀年轻法官互派挂职。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和省高院审判业务部门改革,扎实推进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认真落实省委“基层建设年”部署,建立领导包保基层制度,强化基层工作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难题;为基层法院增补编制762人,选调招录法官助理等1668人,动态调整法官员额124人,在全省选派49名办案骨干派驻支援审判压力较大的基层法院,努力缓解部分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问题。完善法官考评体系,建立由法官为参与主体的法官业绩考评委员会,实现法官自我评价、自我管理。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教育、监督、整治、责任”四个关键环节,构建党风廉政建设“5+N”内部责任体系,建立法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工作联动、一抓到底的工作闭环。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嵌入执法办案各环节,出台系列铁规禁令,扎紧制度笼子。接续开展“作风建设年”“加强管理年”“标准化建设年”,全省法院整改顽瘴痼疾2607个,新建规章制度1753项,省高院现已完成79项标准化建设项目。

过去五年,全省法院工作从司法理念到具体实践、从体制改革到科技应用、从司法作风到履职能力、从精神面貌到管理效能都发生深刻变革、实现长足进步,12项工作在全国形成“吉林经验”,26项改革建设成果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56个集体和62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靖宇县法院和梨树县法院孤家子法庭荣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总结过去五年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在服务大局中践行对党忠诚、彰显使命担当;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领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毅力和“钉钉子”精神稳步推进工作;必须坚持弘扬团结奋斗精神,以一流的精神状态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检视过去五年工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成色还不够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较突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全省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继续坚持“5511”工作总体思路和“1313”工作总体布局,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2023年,重点做好服务振兴发展、守护稳定安全、增进民生福祉、深化司法改革、锻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和省人大有力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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