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边境 记者任胜章 实习生王妍)近日,省政府发布表彰决定,授予98家单位“吉林省节约用水先进单位”称号,授予196人“吉林省节约用水先进个人”称号。
开展节约用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是我省省级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至今已经组织开展6次。此次表彰工作,旨在坚持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加强水资源节约利用为重点,全面落实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扎实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压减超采地下水等重点任务,推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助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表彰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水利厅组织实施,经过基层推荐、逐级审核、综合评审、省级公示等程序,重点向基层单位和一线人员倾斜,推荐考核严肃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这次表彰对我省全面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进一步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提高全省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