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的二十大报告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高度,对“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专门部署,并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的价值追求,这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培养更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执政理念和价值追求。“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为人民利益而奋斗,是我们党立党兴党强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共产党一路走来,始终将“人民”二字铭刻在灵魂深处。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九个坚持”重要论述中,第六个坚持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这体现了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经验,也是党执政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和生动实践。在这一思想理念指引下,我国教育改革持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体系的主体框架基本确立,教育面貌正在发生格局性变化,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持续增强。当前,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历史进程的宏大背景下,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中国式现代化需要教育现代化支撑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目标,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
坚持为了人民发展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群众史观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体现了目的、标准与主体的统一,体现了本体论、价值论与方法论的统一,为了人民发展教育充分凸显了我们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价值导向。教育的全面普及和人民群众科学文化水平的持续提高,一直是我们党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以教育发展的伟大实践深刻回答了教育“为了谁”的问题,指明了发展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为人民服务,就是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于高质量教育的期望。教育发展既是历史工程,也是未来工程;既要立足过去,又要指引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突出强调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进一步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优越性,我们必须坚持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先手棋,不断使教育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在更高水平上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
坚持依靠人民发展教育。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动力;离开了人民群众,社会的一切发展都无从谈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人民是共和国的坚实根基,人民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唯有紧紧依靠人民、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才能不断创造出令人刮目相看的历史奇迹。教育是国计,更是民生。高质量的教育是国家之需、百姓之盼。人民教育为人民,人民教育人民办。人民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实践者与推动者,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事业各项工作部署,只有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支持和拥护才能顺利贯彻、落实落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把党的领导和人民团结奋斗有机统一起来,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努力从人民群众的创造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更好地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要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参与教育事业,坚持将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的顶层设计与人民丰富的基层教育实践探索有机结合起来,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在汇聚民意民智基础上,科学规划教育改革发展,不断推动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坚持教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人民满意既是教育改革发展的评价标准之一,也是新时代教育改革的目标追求。“十四五”时期的中国教育已步入高质量发展、内涵发展的新阶段,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已经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转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必须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素质教育,多方面、全方位提高人的品德、知识、能力与素质,开发人的潜能,提升创新能力,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着力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在学有良教、学有优教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让每一个个体都有机会享有优质教育资源,都有得到发展的机会,更好地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在新征程上持续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不断让教育惠民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