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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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理论评论

以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

余志勇

乡村治、郡县稳;郡县治、天下安。乡村善治与否,不仅关系着亿万农民群众的生活是否安定有序,也直接决定着乡村全面振兴的根基能否稳如磐石。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热议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为乡村善治建言献策。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事关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要走共建共治共享之路。做好善治文章,既充分尊重各地的客观情况,尊重各地的村民群众意愿,让广大村民群众成为乡村振兴的真正主体,也要助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治理有效”为乡村振兴“增色赋能”。在乡村善治过程中,既要春风化雨,也需“有规矩,成方圆”。引导村民向法治有序、德治有效、自治有利方向发展,推动文明乡风、经济发展相得益彰。

让乡村成为宜居宜业的和美家园,实现外在美与内涵美的统一,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围绕群众转、做给群众看、带着群众干,凝聚向上向善力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设美好家园,打造文明乡风,推动乡村振兴。

让乡村治理更好“动”起来。乡村治理要有智慧和力量,不仅需要明晰“为什么”的问题,更要掌握相应的方法,弄清楚“具体干什么”“怎么干”。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每个群众都融入其中,尽到自己的责任,齐心协力让村庄“颜值”与“气质”同步提升。要始终坚持干群共同参与,效果让群众检验、成效让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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