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07版:民主法治

调解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件

本报讯(王婷婷)今年3月末,原告李某、唐某与被告盛某签订沙参买卖协议,约定交纳定金及违约赔偿等事项。之后,盛某却将案涉沙参转卖给其他人,于是原告诉求违约赔偿金。

集安市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针对沙参具有季节性特点,迅速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采取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与当事人耐心沟通,最后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原定金退回并适当赔偿违约金。被告在当天履行完毕。


关于我们|广告服务|联系我们|COPYRIGHT版权所有 : 吉林日报

ICP备案号:吉ICP备18006035号 网络经营许可证 : 吉B-2-4-20100020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1518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431-8861522 爆料电话 : 0431-886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