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市龙潭区缸窑镇二道河村,农民郝某高兴地开着拖拉机,把种子、化肥拉回家。“感谢法官和调解员设身处地为我着想,解决了我的头等大事儿!”
近日,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人民法庭通过“人民法庭+诉前调解员+司法所”三方联动联调,上门化解一起涉农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成功将纠纷化解于春耕之前。
原来,2014年,郝某的丈夫与同村刘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以3亩耕地经营权作为还债方式,还债期限从2015年至2029年。郝某的丈夫去世后,考虑到抚养子女的需要,郝某想以提前偿还剩余借款的方式终止借款合同,将耕地经营权收回到自己手中。在征得刘某同意的过程中,双方就还款方式变更以及还款额发生了争执。
承办法官夏广军考虑到春耕实际情况,为及时、高效化解此案,他实地踏查土地,发现涉案土地实为4.7亩,同时了解到刘某已经年迈,继续耕种也的确力不从心。经夏广军多轮“面对面”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完成钱款交付,种子、化肥交接,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在春耕的黄金时节,龙潭法院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能动作用,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积极下沉司法力量,依托83个线下网格、5处“法官说法工作室”、4个无讼村屯以及巡回审判、网上调解平台等手段不断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法庭创新联合乡镇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建立“一庭两所一办”的横向网格机制,将矛盾纠纷抓早、抓细、抓实,用实际行动将“公平与正义”送到田间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