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这个时候你们帮忙把这4公顷多耕地给我们村要回来,今年春耕啥也不耽误了!”
4月12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乌林朝鲜族乡亮子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一案依法进行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同原被告、见证人、土地测量专业人员共同勘察执行现场,并对判决确权的4.87公顷耕地进行GPS实地测绘。当天,原被告即签订执行交付协议及确认书,乌林朝鲜族乡亮子村成功取得完整的土地所有权。
“连日来,蛟河法院聚焦涉农系列案件,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蛟剑执行’涉民生、护春耕专项系列行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据蛟河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海军介绍,截至目前,蛟河法院共执行案件25件,执结24件。当场履行完毕7人,达成和解17人,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43万余元。
近年来,蛟河法院坚持依法办案与从源头解决执行难并重,持续破解被执行人去向、财产线索难寻的执行问题,不断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蛟河法院进一步推动执前多元化解综合治理,部署推进执行法官与全市15个乡镇街基层网格点对接,构建“网格+执行”新模式,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题;持续开展执行专项活动,切实加强执行查控财产清理处置,彻底消除“体外循环”现象;切实推进执行案款发放,缩短办案期限提升效率,力争将简案团队案件控制在30天内执结,实现简案快执、繁案精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