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概括了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5个方面的中国特色。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体现出我们党对共同富裕的认识达到了新的理论高度,深刻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的深邃认识和准确把握,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贡献。新时代新征程,大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就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对共同富裕进行了持续探索,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明确提出了“共同富裕”概念。1953年12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提出了“共同富裕”的概念。1955年10月,毛泽东同志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的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战略目标,提出了关于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中国式现代化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打破了“现代化=西方化”的迷思,摒弃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展现了现代化的另一幅图景,证明了实现现代化没有固定模式。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内嵌于社会主义的本质、目标和原则之中,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中国式现代化要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一方面要实现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另一方面要让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因此,共同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通过共同努力、共同奋斗、共同发展来共同分享整个国家进步的成果,也就是全民富裕、全面富裕、共建富裕、逐步富裕。共同富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衡量标准。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宏伟目标要靠发展,不仅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且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所谓“均衡性”就是充分考虑到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差异,不搞“一刀切”,不搞“厚此薄彼”;所谓“可及性”,就是使相关政策能够落地落实。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一方面,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实现14亿多人共同富裕,是一个在动态中向前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要充分估计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坚持稳扎稳打、循序渐进、持续推进。一方面,要保持历史耐心,无论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还是增加居民收入,都不能超越实际发展阶段,不要好高骛远,吊高胃口,作兑现不了的承诺。另一方面,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条件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本文系吉林省社科基金二十大专项研究阶段性成果,原载《经济日报》2023年2月21日10版;作者系吉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