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并对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作出部署。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点,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数字政府建设是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是创新政府治理理念和方式、形成数字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统筹推进数字政府与法治政府建设,让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并显现更大效能,切实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贡献数字化力量。
提高站位,强化对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的认识。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交汇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二十大报告以专章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进行部署,要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辅相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数字政府建设是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引领驱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社会建设、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加快数字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对“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作了系统部署安排,《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构建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的引领作用”。我们要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同落实建设数字法治政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实现政府治理信息化与法治化深度融合,优化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要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和政务数据有序共享。统筹抓好政务服务平台、大数据平台、数据环境等建设。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拓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广度。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交换体系和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让重要数据资源汇聚于一体,加强对大数据的分析、挖掘、处理,强化数据支撑应用,善于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以数字技术赋能法律监督,实现信息互通、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强化行政执法法律监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网络的发展和应用促进了技术创新,为政府提供了更有效的监管和执法手段,通过信息化技术、装备配置和应用,行政机关和执法人员可以通过移动行政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让工作更智慧、更便捷,有利于提高监管执法的效率,确保公平公正、廉洁执法。二是积极推进智慧执法。建立行政执法数据库,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打破区域和部门壁垒,实现监管执法“一网通管”“一网协同”。三是打造监管执法平台。汇集可视化、综合统计分析、跟踪分析、效能评估等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带来的正向作用和价值,在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的同时,提高政府监管和执法的能力、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