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邹斌)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以质量建设年为推动力,创新工作方法,会同公安、司法部门共同召开联席会议,签署《关于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核查联动工作机制》,合力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监督与管理。
“巡回检察”与“联动机制”相配合。三部门深化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化核查协作机制。检察机关将不定期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突击检查、抽查等监督工作。通过召开案件交流会、联席会议建立健全社区矫正规范化长效机制,加强社区矫正监督质效,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常态监管”与“动态核查”相结合。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在开展信息化核查工作中,对于信息化核查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各方及时进行协商解决,确保核查联动工作和监管职能无缝衔接。
“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相融合。三方建立社区矫正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动知去向、离知行踪、控知所罚”。对被治安管理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社区矫正对象,公安机关应及时向社区矫正机构通报,实现业务协同、互联互通。同时进一步推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确保社区矫正监管的无缝衔接。
据悉,昌邑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动态检察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实施精准监督,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创新法律监督方式,扩大社区矫正检察覆盖面,促进辖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