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张佳红)日前,长岭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运输毒品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采取高价运输及隐蔽取货的方式先后4次帮助他人运输毒品,从中获利。
公诉人出示本案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相关证据,李某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公诉人、李某及其辩护人就本案定罪量刑事实进行充分法庭辩护。
整个庭审过程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等环节程序规范,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都充分发表意见,法庭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查明了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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