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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财经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长春海关发布十八条措施

本报讯(记者王旭 曲镜浔)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日前,长春海关按照总署《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6条》相关内容,细化制定了《长春海关优化营商环境18条措施》。

据了解,18条措施具体内容包括:提升跨境物流效率。探索在珲春铁路口岸开展“直提直装”试点,支持有意向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货物开展“直提直装”作业。在属地查检现场开辟进出口鲜活易腐农食产品优先查检绿色通道,实行“5+2”预约查检。支持具备条件的综保区对符合条件的动植产品实施“先入区、后检测”监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进口食品采取“抽样后即放行”监管模式;支持先进技术设备、特殊物品进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外资研发中心。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风险分类精准监管,提升检疫审批效能。加强扩大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宣传推广,指导属地海关帮助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申请;促进农食、能矿产品进出口。对进口大宗商品实施“依企业申请”重量鉴定,对进口铁矿等低风险矿产品实施“先放后检”和“依企业申请”品质检验,对进口水泥等部分商品实施检验结果采信。加快进口食品农产品检疫审批速度,推动农产品进口多元化;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推动“智能通关”。加大改革政策宣传推介力度,引导企业积极应用“提前申报、两步申报、两段准入”便捷通关模式,持续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工作成效。支持推进我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充分发挥“单一窗口”在国际贸易中的积极作用,提升企业应用平台的获得感;助力构建高水平开放平台。支持吉林省综合保税区充分发挥特殊区域平台的功能作用,持续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海关总署创新监管制度和改革措施,积极引导优质资源、优质项目向综合保税区加速集聚。鼓励做大做强加工贸易,支持汽车企业物流优化与综合保税区优惠政策叠加,不断增强重点优势产业竞争力。

此外,还包括服务自由贸易协定发挥效能,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加强高级认证企业培育,扩大主动披露政策适用范围,推动加工贸易提档升级,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监管,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推动市场采购贸易发展,提升属地查检模式效能,完善国际合作平台配套服务,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强化外贸形势分析和海关统计服务等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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