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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版:评论

自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模范践行者

吴睿鸫

为引领公民更好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等五部门日前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2018年6月5日,《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发布,成为全国层面首个针对公民的较为全面的生态环境行为规范,指导公民践行生态绿色生活方式,被称为“公民十条”。自发布实施以来,通过宣传引导和政策推动,对公民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强化绿色低碳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对“公民十条”进行了修订完善,使其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环境监督、共建美丽中国等十条内容。生态环境保护为了人民,也要依靠人民,公众参与至关重要,不可缺席。修订后的“公民十条”作为“助推器”,必将更好汇聚建设美丽中国的全民力量。

众人拾柴火焰高。少用一次性用品,多走楼梯少乘电梯,合理设定空调温度,步行优先,尽量减少垃圾产生,践行“光盘行动”……这些每个人生活中的举手之劳,看似九牛一毛、微不足道,倘若全体公民共同行动起来,就会形成磅礴之势、巨大合力,节能减排注定会取得显著成效。

建设美丽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每一位公民都要认真践行新“公民十条”,踊跃开展生态环保行动,有效遏制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为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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