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的重要软实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明确指出,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要坚持以“造”为基,努力“造”就更优营商环境。这一要求,充分表明我们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造,有培养之意。以“造”为基,就是精心培养,夯实事物的基础,使之更好、更强。也是提高区域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的重要方面。“造”就更优营商环境,犹如栽种引凤的梧桐,时刻需要我们精心培养、呵护,使之根深叶茂,方能有凤来栖。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吉林时指出,“要把营商环境打造好,有打破‘投资不过山海关’的气势”“关键是搞好营商环境,能够留得住人,留得住心的环境”。在2018年召开的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提出6个方面要求之一就是: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近年来,我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重要论述,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头号工程”,建立党政同责、“五级书记抓营商环境”机制,深化“证照分离”“证照一码通”改革,全面推进“数字吉林”建设……营商环境加快迈入并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为振兴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好的营商环境是发展之基、活力之源。实践一再证明,哪里的营商环境好,人才就往哪里走、资金就往哪里流、项目就在哪里建、产业就在哪里兴。虽然我省营商环境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发达地区相比,我们还有一定的差距;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还有很多短板弱项。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优化营商环境,要在认识上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在行动上秉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下大气力、久久为功,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要瞄准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用好“五化闭环工作法”,着力在打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公平公开的法治环境、利企惠企的市场环境、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上见真章、求实效,努力把营商环境打造成招商引资的“强磁场”、吉林形象的“金名片”。
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优化营商环境永远在路上。坚持以“造”为基,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更优的作风,推动全省营商环境不断迈上新台阶,我们就能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凝聚更加强劲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