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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读者之声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

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终止,但是,在婚姻关系终止后双方仍可能会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发生纠纷,这就是离婚后财产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四是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未经对方同意,一方放弃收取债务人对于夫妻共同债权的给付、偿还行为,是否有效?

对于夫妻共同债权,未经对方同意,夫或妻一方放弃受领债务人给付的,放弃的一方需向另一方就放弃的债权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甲乙双方离婚后,甲发现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借款给丙,该借款应属于甲与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甲于是请求法院对该笔借款再次分割。法院认为,该项债权属于夫妻共同债权,未经对方同意,夫或妻一方放弃受领债务人给付的,放弃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拆迁的,因而获得的房屋拆迁费用如何分割?

例如,甲是某村合法建筑物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乙因与甲登记结婚而将其户籍迁至该村,甲所住的被拆迁房屋在结婚前已修建完成,因此属于甲婚前个人财产。因为,夫或妻一方婚前所有的房屋在婚姻存续期间拆迁的,因该房屋拆迁所得的非按照户别发放的费用属于夫或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由此产生的按户发放的拆迁补助费、40000元奖励费、其他费用和购买商品房奖励等拆迁安置费用不因户内人数而变化,甲获得的安置房屋系基于原住宅房屋的两层以下面积置换而来,因原住宅房屋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乙亦无权主张分割。

(解答人:上海市锦天城(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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