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民营经济重要地位和作用,回应民营企业重点关切,针对民营企业痛点难点提出系列政策举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出台,有力增强了广大民营企业的发展信心。发布以来,各有关方面协同发力,积极抓好贯彻落实。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作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机构。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完善诚信履约机制等一系列配套政策举措和专项行动,将进一步有利于稳定市场预期、坚定发展信心、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激励广大民营企业家继续把企业做强做优。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政策链条长、工作环节多,只有不断强政策、优服务,才能持续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要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领域,让民企与国企、外企享有同等公平竞争机会。目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已经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在促进发展、改善民生、增强活力、维护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接下来要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具有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等特点的投资领域,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强化产业投资布局。尤其是随着技术的发展,数字化智能化将带动新一轮项目创新、技术创新和社会创新,要引导推动民营企业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应用、大数据技术与物流、能源、生态、应急、公共服务等深度融合方面,不断制胜新赛道、激发新动能,争取更多大展身手的机会。
大力培育民营企业发展的要素市场,打造高质量市场基础环境。要素市场发育程度是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标志。培育发展包括人才、资金、数据等在内的高质量要素市场,有利于提高民营企业在市场上获取优质资源的能力。要创造更好的人才环境,优化和发展面向民营企业的资本市场,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中小企业发展,尽最大努力使民营企业获得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的持续输入,更好提升民营企业面对复杂市场环境时的底气和能力。
建设完善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及一体化服务平台。推进数字化赋能,为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差异化和个性化服务,切实减轻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获得优质服务的负担。加大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的资源整合力度,发展相关服务机构,为民营中小企业的新产品研发和试制、设备检验、生产工艺改进等创造条件。优化完善民营经济发展的帮扶政策,打破各部门“数据孤岛”,实现相关政策兑付“一网智办”,实现“零次跑腿、快速直达、政企亲清”,以解难题、办实事助力民营企业轻装前行。
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中成长壮大,也将在深化改革中走向更宽广的舞台。民营企业韧性足、活力强,善于迎难而上、敢于攻坚克难。我们要及时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在促进其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等方面形成合力。要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其在更加广阔的舞台上多一份笃定和从容,迎接更加光明的前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