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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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民主法治

和风细“语”促和谐

——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纪事

本报记者 王超

长春市专业人民调解中心驻惠民社区“洪姐调解工作室”在社区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资料图片)

“人民调解员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起到很大作用。当双方发生矛盾时,他们一到场,说理释法,调和一下,双方的怨气基本也就消了,问题也更容易解决。”说起调解工作,许多百姓都有同样感受。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做到“小事着力调,大事合力解,矛盾不上交”,筑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完善调解机制

构建矛盾纠纷化解大格局

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复杂,跨界性、关联性增强。省司法厅着重运用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形成资源配置合理、主体职责明确、衔接机制顺畅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和主动性,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加强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联动,把调解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始终,加强诉调对接,推进警调对接,深化访调对接,探索检调对接。厘清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各有关部门等在调解工作中的职能关系,切实依法履职,互相协作配合,形成信息联享、机制联通、矛盾联调的大调解体系。

整合司法行政机关资源力量。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法律服务资源,联合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整合“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等力量资源,发挥个人调解室、金牌调解员等优势作用,切实面对群众需求,解决群众矛盾,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做调处群众矛盾纠纷的“解铃人”。

践行“枫桥经验”

推进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调解工作是“枫桥经验”的直接体现和生动实践。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主力军作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确保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落地见效。

“自从有了‘雨荷调解工作室’,邻里之间矛盾就地解决,当天事当天了,决不让矛盾激化,我们很满意。”这是延吉市建工街道延春社区居民们的心声。

为了架起服务群众的“连心桥”,当好化解矛盾的“减压阀”,延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雨荷调解工作室”,邀请在职法官、公益律师、国家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参与调解,切实提升调委会的专业调解能力和社会公信力,用实际行动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

这只是延春社区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延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加强问题研究,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安全“闭环”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2345”工作法,走出一条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路。

今年3月,榆树市刘家镇村民王女士因离婚纠纷来到刘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调解员刘百胜接待了她。了解了事情原委后,刘百胜与其丈夫李某进行电话沟通,希望他能坐下来共同商议解决问题。其间,刘百胜不厌其烦地进行法理、情理多重劝说,李某最终同意把一处住宅留给王女士居住,方便她以后生活。最后,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调处纠纷、释法说理,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力量,依托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健全完善市(州)、县(市、区)两级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并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联动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合力化解市、县域范围内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独特作用。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公众对调解工作的理解和认同,逐步形成有纠纷找调解的浓厚氛围。

探索调解路径

为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贴近群众、灵活便捷的优势,动员组织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和“百姓说事点”信息员,先后开展“万家万事和”“调解安物业”“调解惠企”等专项调解行动,进一步增强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动力,有力地推动了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健康发展。

舒兰市司法局在深入农村开展普法宣讲活动期间,发现村民们经常在各个场所扎堆闲聊说事,从中受到启发,决定在各村屯、社区依托群众经常聚集场所建立“百姓说事点”,并选聘信息员,让群众通过“唠家常”的方式,把看到的、听到的社会问题、矛盾纠纷、诉求意愿等社情民意在“点”上反映出来,探索出了一个能够真实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模式。

省司法厅及时总结舒兰工作经验,在“百姓说事点”发源地舒兰市召开现场会,将其作为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在全省推广。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实践,“百姓说事点”成为一个真实反映社情民意、广泛普及法律常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协调推动问题解决的农村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新模式。“百姓说事点”如雨后春笋,在吉林大地迅速生长。

为进一步激发人民调解工作的内生动力,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依托市(州)、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州)、县(市、区)两级设立“综合性”“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巩固规范充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拓展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大力加强个人调解室建设,人民调解基层组织队伍更加巩固。

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道长山花园社区,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现了无上访、无犯罪、无矛盾升级等工作目标。“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到让居民的幸福持续升温‘加码’。”长山花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韩丽萍说。

为了更好地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韩丽萍把目光瞄向党建引领解纷这个重要抓手,以党建引领带动解纷资源下沉。依托161个党员家庭户、24个楼栋党小组、10个网格党支部,构建起“社区党委—楼栋党支部—单元党小组—党员家庭户”的四级党建网络体系。依托党建网络,让党员明标识、亮身份、定责任,党员干部成为基层调解的主力军,四级党建网络也带动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社区治理,形成人人都是调解员、人人都是解纷参与者的良好局面。

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新生动力。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3976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88个,“为民解事”个人调解工作室657个;共有人民调解员59603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38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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