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通惠除尘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慕林江):
本机关于2023年11月30日作出吉市丰政房征补〔2023〕004号《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吉林市通惠除尘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由于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该征收补偿决定书,现依法向贵企业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吉林市丰满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企业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补偿款4,668,084元已依法进行提存,产权调换安置地点在吉林市丰满区东至二道沟村耕地、南至三佳子村耕地、西至吉腰公路、北至河流(工业用地)。设计回迁安置建筑面积1078.39㎡,土地面积2905.08㎡。该地点继续保留。如贵企业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吉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恒山东路辅路与东山街交叉口南60米
联系地址: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3844200557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