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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我省召开《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本报12月28日讯(记者何泽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就《实施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厅、省政数局、省工商联相关负责人解读《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八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推动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二是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包括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制度、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加强民营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等7项具体措施。

三是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包括拓宽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畅通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搭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对接平台、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建立健全企业诉求办理机制、依法依规履行涉企政策调整程序、畅通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渠道等8项具体措施。

四是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包括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正常办公和合法生产经营的影响、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正机制、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等7项具体措施。

五是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包括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推动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持续提高国际竞争力、完善民营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推动民营企业参与重大战略、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等8项具体措施。

六是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包括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5项具体措施。

七是持续营造关心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包括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引导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等3项具体措施。

八是加强组织实施。提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民营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策的督促落实等2项措施。

下一步,我省将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落地见效,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以适当形式予以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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