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金融大厦员工肖国横,身份证号:22011219******2229,因严重违反了企业的各项工作制度规定,拒绝服从单位调岗的决定,拒不到新岗工作,无故旷工数月,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九条,以及《吉林省金融大厦人员考勤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中的有关规定,现以公告形式解除吉林省金融大厦与肖国横的劳动关系,限肖国横本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吉林省金融大厦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到企业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视为本人同意解除。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融大厦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