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永胜、戴冰、谢志刚、王晓辉、王忠会、梁允光同志: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1日、10月19日、10月30日给你们发送了限期回岗通知书,要求你们分别于2023年10月16日、10月24日、11月5日到公司项目报到并返岗工作,现日期已到,你们仍未回岗工作,旷工时间已达56个工作日,严重违反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职工违规违纪处罚规定(2022年版)》文件中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规章制度,决定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现通过公告方式予以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请以上人员在看到通知后到公司办理解除手续(包括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和解除劳动合同证书等相关手续),逾期后果自负。特此公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公司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