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是人世间最深层、最持久的情感,是一个人立德之源、立功之本。我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下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是一部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爱国主义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同心同德、自强不息的精神纽带,在我们民族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祖国发展繁荣而不懈奋斗。进入新时代,我们党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鲜明主题,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伟大事业需要伟大精神,伟大精神铸就伟大梦想。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爱国主义教育工作,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对“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出战略部署。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必须通过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培育和增进人民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要从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战略意义和实践要求,将其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培养时代新人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凝聚起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
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牢牢把握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根本政治属性和政治方向。爱国主义与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历史发展和基本国情紧密相联,中国共产党是爱国主义精神最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我们的爱国主义始终围绕着实现人民安康、民族富强而发展和赓续,汇流于党领导的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要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使人民群众更加真切地感受到,祖国的命运与党的命运、社会主义的命运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爱国主义才是鲜活的、真实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共5章40条,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在推动实施中,要充分利用红色资源、文化遗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化场馆等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把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要将爱国主义教育与百姓工作生活紧密结合,按照爱国主义教育法要求,充分挖掘、利用好各类资源蕴含的教育元素,因地制宜开展教育活动,更好地激发人们的爱国情怀。
突出学校、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作用,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教学实践中。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群体,学校和家庭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要求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突出强调了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爱国主义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应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各方面,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善用“大思政课”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建立爱国主义教育相关课程联动机制,着眼凝心聚魂,既强调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教育引导,又强调实践养成、融入日常、注重实效。对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离不开高校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掷地有声”也要“润物细无声”,对青年思想情感、家国情怀予以正向引导,注重用精神力量鼓舞青年、勉励青年、塑造青年,通过学校思政课平台,使青年受到文化熏陶和精神浸润。要落实落细相关举措,在校内校外实践中,引导学生做爱国主义知识的学习者、传播者,通过组建“大学生宣讲团”等形式,带领学生深入乡村、企业一线,用生动的事例,深入浅出地阐释爱国主义的深刻内涵、重要意义,将爱国主义知识传递给更多人,以青年之声、青年之举赋予爱国主义教育新的表现形式,助推形成爱国主义教育法正确有效实施的浓厚社会氛围的同时,更好地激发青年学生内生动力,使其更好地立爱国之志、践报国之行。要持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结合青少年接受习惯,加强网上教育空间建设,形成包括学校、家庭在内的多方力量合力推进爱国主义教育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