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雪,女,身份证号2204031981******60。2023年10月与公司失去联系,至今一直未回到公司报到,连续旷工已经超过5天。根据《中国联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国联通集团【2022】114号)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5天及以上,或者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2024年1月29日,经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齐雪开除处分,解除劳动合同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请齐雪到中国联通辽源市分公司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未回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视为自动解除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辽源市分公司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