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正在进行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凡与本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期间死亡的在职职工或在本企业退休后死亡的集体人员(不含从本企业调出后死亡人员)有垫付养老保险等事项未解决的,其继承人请于2024年4月30日前与本企业联系,并按企业要求登记申报有关事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责任自负,敬请知悉。(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13841664784。联系人:任昌江,联系电话:1599886711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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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