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2024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9:30。
会议地点:总行十楼1008会议室(长春市东南湖大路2299号)。
会议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以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抵债资产入股吉林森工森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2.关于处置东南湖大路2199号房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4年3月22日在本行登记在册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
2. 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
四、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金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金卡进行登记。
联系人:梁家源。联系电话:0431-89567818。
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