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命车岩、宋纪平、郭帅、郭志东、田洪涛、张巍、姜晓健、齐小媛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二、任命陆长亮为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任命崔佳、徐梦竹为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四、任命李红、黄佳思为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五、任命邢勇振为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六、任命汪雷、王义、吴凌云为红石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七、任命孙忠煜为江源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八、任命赵艾为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九、任命张雨朦为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审判员。
十、任命朱翔为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
十一、任命朴哲权为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十二、任命卢彦伊为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十三、任命崔英美为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
十四、免去杨迪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十五、免去郜会实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十六、免去朱承罡的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七、免去鄢涛的通化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八、免去景非的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十九、免去王祖贵的抚松林区基层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十、免去李军的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十一、免去徐传曾的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十二、免去刘永波的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十三、免去宫连祥的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十四、免去兰培勇的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