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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我省发布第5号总河长令

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本报讯(边境 记者任胜章)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河湖库管理保护,着力改善河湖面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3月28日,我省发布第5号总河长令,决定开展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坚决“还河于河”,确保最大行洪截面和河道通畅。

此次工作,将进一步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对全省河湖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全面清理整治,清存量、遏增量,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为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此次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全力整治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和持续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

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强水库库容管理的工作部署,对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构)筑物等侵占水库库容和分隔库区水面以及阻塞溢洪道等行为,以及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保护水库库容,改善库区面貌,保障水库功能有效发挥。要结合水库库容曲线复核情况,对防洪库容侵占严重的大中型水库进行重点整治。

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各地要在全面总结“清四乱”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已经开展的“还河于河”“春季清河行动”等工作,继续开展河湖遥感疑似问题图斑核查及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复核工作,聚焦塑料垃圾、围垦河湖、填堵河道,占用河道开发工业园区、房地产项目,种植阻水片林和阻水高秆作物,设置妨碍河道行洪的养殖网箱等,切实清理整治存量问题。紧盯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等,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涉河建设项目施工违法占用河道,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等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增量问题排查治理,并向农村河湖延伸。

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各地要持续完善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2024年6月底前完成库容曲线复测工作。2024年10月底前要基本完成防洪库容侵占严重(侵占比例超过30%)的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2024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所有大中型水库清理整治任务,同时要积极推进大中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达标建设。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所有水库清理整治任务,大中型水利工程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

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严肃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实行台账管理,分类限期整改,加强检查核查;依法划定管理范围,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强化山区河道管理;同时,用好河湖长制“指挥棒”,强化河湖巡查管理,努力营造全社会守河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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