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体制机制,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未来发展中,必须持续强化对民营经济的政策支持,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创新、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劲动力、蓬勃活力。
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民营经济在稳增长、促转型、稳就业、保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从实施纾困帮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到引导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党中央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家所思所想、所愁所盼,始终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保驾护航,极大激发了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在自身发展壮大的同时,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作用也日益凸显,统计数据显示,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同时还要看到,面对复杂的内外部发展形势,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市场准入、项目招标、资金获取等方面问题。抓民营经济就是抓高质量发展,爱护民营企业就是保护生产力。必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及时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其谋发展、谋改革、谋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打好政策“组合拳”,激活民营经济“一池春水”。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动民营企业进步壮大,离不开政策的保驾护航。单个政策助推作用相对有限,只有形成政策合力,释放出1+1>2的作用,才能为其发展提供持续动力。要做好涉企政策间的协调,统筹促进财税、金融、就业、产业等相关政策的兼容性和联动性,打通地区间政策壁垒,为民营企业在发展上解忧、环境上解压、帮扶上解渴。着力破除市场准入、要素获取、公平执法、权益保护等各方面的“隐形门”“旋转门”,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落细,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政策制定要问计于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拓宽和畅通建言献策渠道,持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需求导向,企业的需求在哪里,政策的着力点就指向哪里,要锚定企业关切,深入调研、精准把脉,调动积极因素、挖掘潜力资源,在扩内需、扶实体、增动能等方面谋划政策和行动,打造民营经济良好发展前景和“钱景”。
下好法治化“先手棋”,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是培植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沃土,要着力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聚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执法公正司法、中小企业账款拖欠治理等民营企业核心关切问题,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持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着力打破不合理的市场“潜规则”,从制度上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时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侵权惩罚性赔偿、纠纷行为保全等制度,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以法治化手段激励民营企业放心大胆发展,不断推动民营经济“大树”枝繁叶茂、硕果累累。
练好创新“基本功”,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外部环境,更离不开自身的奋斗。只有练好“内功”,才能实现健康发展、行稳致远。民营经济是驱动科技创新的“强引擎”,在发展壮大过程中,要进一步践行好新发展理念,练好创新这项“基本功”,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提升经营管理效能,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紧紧抓住新时代新征程的发展机遇,发挥自身贴近市场、反应敏锐、机制灵活等优势,勇于开拓新蓝海,不断掀起苦干实干、敢闯敢试、创新创业热潮。有能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要加强自主创新,在不断开辟新领域新赛道、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同时,持续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成果转化。努力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积极参与新型工业化,用改革创新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提供更大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