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顶梁柱’,不仅为国家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支撑,同时也是维护国家经济独立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省委组织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论述精神,全面实施组织工作提质增效促国企振兴专项行动,充分彰显了进一步提升组织工作质效,推动国有企业全面振兴发展的坚定信心决心。”近日,通化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常预在接受采访时说。
常预认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组织部门的优良传统,也是组织工作使命所系、价值所在。这次专项行动,省委组织部牢牢把握组织部门服务保障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的职责定位,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将组织工作嵌入到国有企业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推动建立现代公司治理化体系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提升治企兴企能力本领、全面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强化考评激励制度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各环节,贯穿到国有企业振兴突破的全过程,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优势、制胜优势,为确保组织工作精准助推全省国有企业高效发展、创新发展、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实践遵循、开辟了全新路径、注入了强大动能。
常预介绍说,通化市委对专项行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贯彻全省部署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在全面对标对表全省专项行动方案及5个配套文件基础上,结合通化实际制定出台“1+5+1”政策文件,形成以《通化市组织工作提质增效促国企振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统领,以市属国企领导班子及成员管理、综合考核评价、职业经理人管理等3个《办法》和支持市属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等2个《措施》为保障,以《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为补充的政策体系,为深化国企改革发展、撬动人才兴企引擎、提升国企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制度支撑。
要真正实现国有企业长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必须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国有企业管理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常预表示,要突出党建引领与国企管理深度融合,全面夯实国企发展之基。在强化科学民主决策上,坚持党的建设与企业发展同向发力,在议事过程中由党委前置集中研究把关,对资金投向、项目建设、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做到党委“三必审”,党委研究未通过事项不得提交董事会决策,全面强化党组织在企业重大决策和经营发展上领航定向、稳定全局的“方向标”和“压舱石”作用。在选优建强领导干部上,坚持政治素养与专业素质相倚为强,按照“政治家+企业家”的标准,着力破除唯经历、唯学历等单一标准,通过内部推选、外部交流、组织遴选等方式,选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治企兴企有方的领导干部队伍,筑牢国企振兴之根。在做实人才引育留用上,坚持聚才引智和储备培育同频共振,着眼加快推进通化“三个千亿级”“若干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采取一事一议、事编企用、柔性引才和“订单式”储备等措施,既引进懂经济、会经营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又引进有技术、擅实战的工匠能人,分级分类建立市属国企优秀年轻干部数据库。目前已择优储备391名,其中中层以上领导人员102名,优秀员工289名,拟于近期举办市属国有企业优秀年轻干部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全面增强适应企业改革发展的素质和能力。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上,坚持“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全程监管,把党内监督、监察监督同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以强有力监督管理护航市属国企高质量发展。
同时,在进一步规范市属国企领导人员职位设置、选拔任用程序、薪酬分配制度基础上,指导出资企业健全完善经理层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员绩效考核、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等相关制度,目前已对4家市属国有企业、13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实行末等调整或不胜任退出2人,切实做到国企领导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考评机制真使用、真管用。通过强化组织功能、优化制度机制、细化管理职责等有力举措,全方位全过程助推国有企业振兴发展,为加快实现新时代通化绿色转型、全面振兴提供组织工作创新发展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