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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国内国际

关于召开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说明:在意见栏内,赞成的划√,反对的划×,弃权的不划。

一、会议时间

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

二、会议形式

为方便股东行使权利,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三、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27日上午9:00,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舒兰市人民大路3355号)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审议议题

1.《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海涛)》

4.《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外部监事述职报告(王爽)》

5.《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8.《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章程修改(一二三部分)的议案》

9.《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的议案》

10.《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免去赵守斌同志董事的议案》

11.《舒兰吉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12.《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免去韩永杰同志监事的议案》

13.《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杜默然同志为本行监事的议案》

14.《舒兰吉很村镇很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5.《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制定《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的议案》

16.《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制定《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董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

17.《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制定《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行为管理办法》的议案》

18.《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制定《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9.《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制定《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托管办法》的议案》

20.《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议制定《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数据治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21.《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会议通报事项

1.《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报关联交易审计报告(2023年度)》

2.《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报2023年度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审计报告》

3.《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报2023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监事和高管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结果的报告》

4.《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报对主要股东情况的评估报告》

5.《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报2023年度董事会对董事的评价报告》

六、参加会议人员

1.会议公告日登记在册并持有本行股份的股东。

2.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行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表决方式

(一)法人股东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表决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

2.通讯表决。如无法现场出席,可采取通讯方式表决。采取通讯方式表决的,股东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表决票(样式附后)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于2024年6月16日前将上述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4年6月27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邮寄至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舒兰市人民大路3355号)。

(二)自然人股东表决方式

1.现场表决。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表决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表决。

2.通讯表决。采取通讯表决方式的,股东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东签字表决票(样式附后),于2024年6月16日前将上述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并于2024年6月27日前将上述资料原件邮寄至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舒兰市人民大路3355号)。

同一表决权不可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通讯方式表决的,表决票原件及时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放弃此次表决;表决票要素填写不完整或不正确视为无效票。

八、现场出席股东证明

(一)法人股东: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应于2024年6月16日前将上述资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

凡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资格的股东,有权书面委托1-2名代理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须准确、完整填写后方可生效,委托书格式附后。

联 系 人:王玉

联系电话:0432-68277688

15567352277

邮 箱:sljyczyh@sina.com

地 址:舒兰市人民大路3355号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132600

附件:授权委托书和表决票

舒兰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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