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的重要抓手,是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自2019年集中管辖行政案件以来,长春铁路两级法院共发送各类司法建议122份,行政机关回复率100%。
以个案司法建议为基础
实质化解争议
长春铁路两级法院贯彻“坚定的原则,柔软的身段,商量的口吻”的工作思路,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针对在诉前化解阶段或者诉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方面问题,积极与被诉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建议其及时调整行政行为或采取补救措施,促进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在一起涉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中,原告擅自开垦林地并种植农作物,某地林业局对其进行罚款。吉林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属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自愿签订《履行生态修复义务承诺书》,承诺年内彻底清除擅自耕种的农作物及补种树木,同时承诺今后不再进行破坏森林资源类违法行为,否则自愿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从重处罚,可视为对自身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改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此案中,对原告课予较大数额的罚款处罚,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量罚幅度,但会对原告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且不利于督促原告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故建议其撤销处罚决定。某地林业局收到建议后撤销处罚决定,原告亦积极履行承诺,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恢复植被,该案通过司法建议的方式实现实质化解争议,并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的目的。
以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为主线
深化诉源治理
制发司法建议的最终目的是解决某一领域的社会治理难题,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问题的产生。长铁两级法院在扩大办案效果上坚持能动司法,聚焦多发、高发案件,解剖“麻雀”、解构原因、预见风险、指导实践,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在司法活动末端向前预防纠纷,从而使办案效果最大化。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制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水平、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的司法建议》多次获得奖项。
白城铁路运输法院向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工伤认定类综合性司法建议,从提高应诉能力、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府院联动3个方面提出建议。该局收到建议后通过旁听庭审的方式,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以书面反馈形成良性互动
抓好协同落实
发送司法建议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能够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长铁两级法院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与行政机关协同抓好司法建议工作的落实。
在制发司法建议前,积极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听取其意见,并告知书面反馈意见,形成良性的互动和交流,从而确保问题得到有效及时解决。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协同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司法建议书》,与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长春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进行座谈,确保“一号司法建议书”能够落到实处,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延边铁路运输法院针对龙井地区频发多发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调研,与龙井市林业局召开座谈会,深挖根源、找出症结,向其发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司法建议。该局收到建议后积极制订方案,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强化法治宣传力度和广度等方式,加快对已破坏资源的生态修复工作。同时,邀请法官作为法治名誉林长,建立“林长+法官”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司法服务功能的优势,共同保护林业生态环境。
以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化为重点
制定工作标准
为确保提出的建议确有必要、程序严格规范、内容严谨妥当、效果显著有力,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制定《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标准》,就司法建议应当覆盖问题、发送对象、制发机制、管理流程及应当注意格式标准等内容予以明确,并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向两级法院员额法官、助理等进行培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一份份司法建议,是法院从“末端”走向“前端”,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的重要途径。下一步,长铁两级法院将从提升司法建议的“质量、效率、效果”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司法建议“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的社会治理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诉源治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铁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