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也是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并提出“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推进通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创新,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在新发展阶段,我们要增强开放意识,以战略眼光、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全力稳外资稳外贸,营造有利于外贸新业态发展的制度环境,积极培育跨境电商、海外仓、市场采购贸易、离岸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为构建新发展格局作出更大贡献。
推动跨境电商扩量提质。跨境电商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积极运用新技术、适应新趋势、培育新动能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在提升外贸竞争力、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跨境电商扩量提质,应引导传统产业与跨境电商深度融合,培育壮大电商主体,充分利用跨境电商渠道开拓国际市场,依托汽车、石化、高端制造、精细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及产业集群,由龙头企业或行业协会牵头,优先发展一批有跨境电商产业优势的企业。要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作用,以跨境电商赋能传统产业培育新的增长点,扶持一批有较高知名度和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龙头企业。鼓励相关部门设立跨境电商发展专项基金,支持建立跨境电商孵化基地和服务平台,对入驻企业给予一定补贴,帮助企业开展宣传推介、品牌打造和了解国际经贸规则。加大对跨境电商平台、供应商、支付金融、物流等全产业链龙头企业招引力度,推动其在当地设立技术创新中心、物流基地、服务中心、人才培训中心、品牌运营中心,继而带动本地跨境电商快速发展。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畅通跨境电商企业融资渠道,加强风险防控,持续提升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水平。
优化海外仓布局。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中提出“到2025年,力争培育100家左右在信息化建设、智能化发展、多元化服务、本地化经营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海外仓企业”“到2035年我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水平位居创新型国家前列,为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的发展目标。优化海外仓布局,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一方面要支持有能力的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等主体设立海外仓,尤其是推动多个主体合作建立公共海外仓,并提高其周转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海外仓主体的政策支持和引导,建立奖励和补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进行重点布局,搭建以海外仓为支点的出口目的地国配送辐射网点,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高质量发展。
加快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建设。建设市场采购贸易试点,不仅能为中小企业打开一扇通往国际市场的大门,还能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为此,一要完善外贸综合服务,打造集备案、交易、组货、通关、结算、免税申报等服务于一体的小商品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降低市场贸易采购经营者和采购商的成本,加快交易进展。二要加强市场采购贸易的全流程动态监管,建立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商品质量监管机制和国际贸易风险预警机制等,对贸易主体的行为实施差异化监管,督促其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三要拓展市场采购贸易的产业链条,探索业态融合路径,推进“市场采购+直播带货”“市场采购+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进口贸易”等的融合发展,促进国内外产业链条的有机衔接和国内贸易的深度融合。
加快推进新型离岸贸易发展。新型离岸贸易作为一种外贸新业态,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加快推进离岸贸易发展,不断扩大业务规模,一是要建立新型离岸贸易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贸易发展、配套服务、结算融资、风险防范等,加强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二要推动新型离岸贸易结算和融资的便利化,银行业要探索制定标准化的离岸贸易跨境资金结算、融资流程,为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跨境金融服务。三要加大对离岸贸易主体的培育和扶持力度,依托专业机构和资源,开展实务培训、经验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推动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发展;开发、引进离岸贸易与国际金融服务平台,为贸易商提供政策咨询等服务,为银行提供数据支撑,提升服务水平。四要加大对新型离岸贸易的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或业绩突出的企业给予补贴或税收优惠,优化离岸贸易相关的金融账户体系,完善相关服务功能,做好与国内(非自贸区)企业、机构等使用NRA等非自由贸易账户时的业务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