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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民主法治

发挥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协同作用

本报讯(记者李娜 通讯员李佳星)为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的协同作用,近日,白山市人大常委会与白山市纪委监委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工作制度》),积极探索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的实现路径和工作方法。

《工作制度》要求,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调,突出监督主体,压实监督责任,提升监督效能,建立健全运行规范、衔接顺畅、协作高效的制度机制。

《工作制度》明确,白山市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发现党员和监察对象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程序、时限和要求,及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有关责任人员涉嫌构成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向相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白山市纪委监委在调查处理白山市人大常委会移送的问题线索过程中,应当加强与白山市人大常委会沟通,听取白山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建议。

《工作制度》的建立,充分发挥了两种监督方式在信息、资源、力量、措施、成果上的优势互补,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把人大对国家机关的工作监督与纪委监委对公职人员的行为监督贯通统一起来,进一步提高了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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