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之一。未来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和健康支撑体系建设,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更好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路子。
统筹发展,着力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强顶层设计,持续完善生育、就业、养老等重大政策和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分析了人口老龄化形势,科学确定了我国老龄工作战略定位,系统阐明了老龄工作目标原则和重点任务,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老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部署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方面的重点任务,强调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对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医养结合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多方协作、扎实推进,加快形成老龄工作大格局,切实在高质量发展中把健康养老事业和产业做大做优做强。明确各方面责任任务,消除壁垒,各司其职,各尽所能,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对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倾斜,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养老服务均等化,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效能。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规范不同主体的养老服务行为,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有针对性地解决养老服务重点难点问题,借改革之力、创新之举,描绘“夕阳红”的温暖画卷。
优化举措,推动养老服务更温馨更体贴。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快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在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老年助餐服务、农村养老服务等方面不断优化制度和举措,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推动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快实施探访关爱服务。现实发展中,一些地方已构建了县、乡、村、家庭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开展“乐享式”“敲门式”“互助式”养老服务,受到老年人广泛欢迎,要及时总结经验,继往开来,加大养老服务支持政策和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服务供给质量,不断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在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等方面精准发力,在就医、护理、出行、文娱、健身、权益保障等领域为老年人提供清单式服务举措,助力老年人清晰知晓自己能够获得的服务,切实使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有机结合,打通养老服务“最后一公里”。
协调发展,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着力推进医养康养结合,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健康养老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疗养院、护理院及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推动中医院与养老护理院、康复养老机构等开展合作,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社区养老和家庭养老也可因地制宜加入中医特色,整合力量,为老年人提供药膳、针灸、推拿、按摩等服务,将“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日常服务中,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着力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新业态,增强科技与信息化支撑,推动养老服务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区域间数据整合与共享。着力提高老年康复护理水平,进一步扩大护理型服务资源,不断完善护理技术标准,加大护理设施、管理体系建设力度,提供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护理服务,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高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效率。
强化人才支撑,加大健康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涉及护理、康复、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多个专业,要统筹考量、一体建设,逐步提高健康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整体质量。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院开设与健康养老相关的专业和课程,并根据健康养老服务市场的人才需求,确定合理的培养规模,形成涵盖多个层次的人才培养结构。要注重高水平师资队伍的培养,依托现有教育和培训网络,加强养老服务培训与继续教育。完善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支持有能力有意愿的志愿者参加养老服务工作,优化志愿服务记录、“时间银行”等制度建设,积极组织青少年、大学生等群体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不断提升志愿服务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