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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国内国际

集安市公安局:磨砺“经侦利刃” 严打洗钱犯罪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一些犯罪分子将违法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这种洗钱犯罪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国家肌体,破坏市场经济有序竞争,极易助长更加严重的犯罪活动,可谓是百害而无一利。

近年来,集安市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通化市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各类洗钱犯罪的部署安排,以“警地融合”“警民融合”工作为载体,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洗钱犯罪活动,全力斩断犯罪链条,全力遏制上游犯罪,累计破获洗钱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追缴洗钱资金140余万元,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深挖案件线索 精准侦查打击

2023年,集安市公安局对已侦破的孙某等人贷款诈骗案进行复盘研判,在运用技术手段针对资金流、信息流、快递流分析总结时,发现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胡某名下银行卡资金流动异常,疑似在贷款诈骗后使用自己名下的银行账户接收、转移涉案资金,一条关键的案件线索浮出水面,集安市公安局立即集中警力开展侦查工作。

因洗钱犯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双层明知,即不仅要求行为人明知经手资金财物系犯罪所得,也要明知来源于上游七大类犯罪,这给洗钱犯罪的认定带来较大难度。历经两个月的缜密侦查,集安市公安局查明2019年胡某通过微信结识肖某,在得知肖某(因贷款诈骗罪已被判刑)是专门为没有贷款资格的人伪造身份,骗取银行贷款并从中获利的贷款诈骗团伙成员时,胡某为谋取不法利益决定加入团伙。胡某为协助转移、混淆诈骗所得资金找到王某,王某在明知胡某通过贷款诈骗取得违法资金的情况下,向胡某提供自己名下多个银行账户,并按照胡某指示对诈骗所得资金进行接收、转移。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共接收、转移诈骗所得资金370余万元,王某共接收、转移诈骗所得资金300余万元,二人均被依法起诉。

查实资金混淆 精确依法处置

2020年4月,集安市公安局在协助海关缉私局破获一起走私案中,围绕资金来源和流向,通过人员、资金等要素相互交叉碰撞,深度研判后发现以尹某为首的洗钱犯罪团伙。经查,犯罪嫌疑人尹某在辽宁省某市委托犯罪嫌疑人苗某、赵某为其办理银行卡进行资金转移,尹某对该银行卡预留电话、密码等进行重新设置并持有。同年5月,案件关联人金某(因走私罪已被判刑)将走私款140万元分两笔汇入上述银行卡中,与卡内原有资金混淆,企图使其变为合法收入,以此逃避公安机关侦查。公安机关立即对全部涉案资金进行扣押,犯罪嫌疑人尹某、赵某、苗某等人因涉嫌洗钱罪被起诉并依法判决。

当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洗钱手段不断翻新升级,呈现出更加复杂隐蔽的特点。对此,公安机关建议,广大群众务必选择可靠金融机构,主动配合身份识别,守好个人账户证件,不得出租出借,不要帮助他人过渡资金,警惕网络虚假信息,如若发现涉嫌洗钱违法犯罪线索,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张立 王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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