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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国内国际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601号)精神,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对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开展集中清退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退范围

2018年2月至2024年期间参与中心组织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活动,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错误缴纳至中心银行账户内未退还的保证金(详见附件1),以及2018年2月之前以现金、转账方式缴纳的仍未申请退还的保证金。

二、清退时间

本次集中清退活动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 月31日(8:30-11:3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地点

相关经办人员需持退还保证金材料到中心7楼720房间统一进行办理。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人: 吴琼 联系电话: 0431-81866927

四、退还保证金需提供的材料

(一)提供《错缴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书》(详见附件2)或《投标保证金退付申请书》(详见附件3),需加盖单位财务章。

(二)提供法人授权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以个人网上银行转入、现金存入且未标注投标供应商名称的,需提供转入(存入)银行凭证。

(四)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情况,需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登记核准(备案)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1.请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gzyzx.jl.gov.cn,在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看2024年12月2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的通知》附件1、2、3内容。

2.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保证金清理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601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25年1月31日前到中心进行办理。本次集中清退时间截止后,仍无人认领的错缴投标保证金,中心清查确认无法退回的,按相关法律要求进行处理。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错缴投标保证金清退明细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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