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我国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维护法治的坚定决心和使命担当。延边是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州和最大的朝鲜族聚居地,是首届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城市。近年来,延边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州,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延边,为加快推动延边跨越赶超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们毫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延边建设全过程,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保党始终处在总览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课程等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州上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紧盯“关键少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清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宪法宣誓、会前学法、年终述法、任前考法等制度,把法治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州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内容,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厘清基本职责,吃透基本政策法规,夯实工作基本面,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锚定重点任务,坚持把全面依法治州置于全州总体工作布局去思考谋划,将依法治州工作专章纳入“十四五”总体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制定出台《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着力完善地方法规体系,不断夯实良法善治根基。法律是治国的重器,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我们着眼提升治理效能,统筹考虑改革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一是认真履行立法程序,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原则,严把法规起草、论证、审议等关口,严格落实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委托第三方起草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外脑”作用,不断完善立法听证、民意调查机制,确保每一部法律法规都满载民意、贴近民生、顺应民意。二是强化重点领域立法,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党委决策的重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和法律法规的空白点,坚持“小切口”“小快灵”原则,扎实推进城乡建设管理、民族团结进步、社会治理等领域地方立法,2022年以来,公布实施《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黑木耳产业发展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3部,为延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立法支撑。三是注重提升立法质效,坚持“精细为本、创新为要”,建立健全立法项目遴选论证机制,稳妥有序推进现行有效法规“立改废释”工作,2022年以来,修订、废止《城市管理条例》《人民防空条例》《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6部,切实增强了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对于施政治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依法行政,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一是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切实发挥州县两级法律顾问团、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法律论证等方面的作用,让每一项决策都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二是狠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全面推行“四张清单”“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编制“首违不罚清单”2476项。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广使用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系统和行政执法移动应用程序“我要执法”APP,做到“事前备案、手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全链条电子留痕。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把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搭建企业法律咨询平台和常态化“法治体检”平台,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惠企利企十条措施3.0版,对14905个政务服务事项逐一编目,梳理信息项12.1万余个,在全省率先实现事项覆盖率100%目标,延边州在全国40个地州盟城市信用监测指数排名中位居第一。
四、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公正司法以“严”为首,以“正”为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司法权力运用,切实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治的正义与温度。一是着力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执行事务集约化改革,将诉讼、执行全流程案件纳入集约化办理,大力实施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推行“简案速裁、普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办”模式,延边州自主研发的“审务e协同”和“执行e协同”系统荣获2023年度人民法院科技成果二等奖、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2023年度电子政务典型案例。二是不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持续更新为民服务清单,依法妥善审理涉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案件,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保护,畅通司法救助和支持起诉等法律服务渠道,保障群众就近、高效、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三是从严司法活动监督,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禁令,不断完善办案指标评价体系,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机制,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体制机制,形成群众意见收集、整理、反馈闭环管理的社会监督模式,督促司法人员严格依法裁判,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
五、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我们扎实推进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建设,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始终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一是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融合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乡镇(街道)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6个、村屯(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室)1291个、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律援助联络点110个,切实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推动法律援助全覆盖。二是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积极探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延边经验,灵活运用涉法涉诉信访信息系统“一个平台”和通报、约谈、评查、会商“四项机制”,延吉市人民检察院、龙井市委政法委、和龙市文化街道文慧社区、汪清县大川街道、安图县入选全省“枫桥经验”先进典型。三是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民族政策法规学习专栏,积极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基层行”“法治文化边疆行”等“法律七进”活动,切实提升全社会法治意识,使尊法守法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