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叔侄反目,是你父亲最不愿看到的结果。”“还有你,咱作为长辈,应当为小辈作表率,顾念亲情,咋还能动手呢?”
不久前,通化市辉南县楼街朝鲜族乡光明村三合堡屯村民宋某某因其父亲宋某交通肇事赔偿金继承一事与其叔叔发生纠纷。得知情况后,通化市辉南县司法局楼街司法所所长、楼街朝鲜族乡人民调委会调解员戴淑艳马上赶到现场,耐心听完双方陈述弄清事实后,便有了刚才的一番话。
戴淑艳以过世的宋某为情感切入点,用情理相融的方式来进行调解。在她的感化下,双方情绪缓和下来,最终一场民转刑纠纷得以圆满调解结案,叔侄俩冰释前嫌,言归于好。
“面对各种纠纷,要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才能让剑拔弩张的‘家长里短’重归风平浪静的‘邻里和谐’。”戴淑艳通过实践经验总结出了自己的调解方法:一“听”二“查”三“劝”。“听”即耐心倾听、客观分析,听取矛盾纠纷双方各自诉求,从而找到解决问题的切入点;“查”即查找证据材料、查找纠纷根源;“劝”即用心、用情、用脑与矛盾双方沟通规劝,让矛盾纠纷在情与理的氛围中妥善解决。
2024年是戴淑艳在调解员岗位默默耕耘的第17个年头。这些年,她走遍楼街乡每一个村屯,去过数千户村民家中,入户排查、走访、宣传政策法律1万余次,现场化解口头纠纷1000余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200余份,没有发生一起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引起的民转刑案件。
调解纠纷无小事,如何用好人民调解这根“绣花针”勾画百姓“平安图”,是戴淑艳时刻在思考的问题。“今后,我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真情打开一个个心结,用情理消除一堵堵心墙,做百姓生活中的‘和事老’、贴心人。”戴淑艳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