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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区域传真·长春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解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2025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部署要求,制定出台了长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支撑长春高质量发展、打好打赢三年攻坚行动决胜之战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了长春市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总体思路,就是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总体遵循,把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任作为政治任务,把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作为主攻方向,把建设农业强市和国家现代化大农业示范高地作为主要目标,把统筹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作为实践路径,把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重点任务,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基础支撑。《实施意见》共7部分24条内容。

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长春的重大政治责任。《实施意见》围绕粮食生产、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5个方面,明确工作举措和目标任务,目的就是稳面积、提单产、保总产,推动粮食生产量质提升。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收官之年。《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监测帮扶+产业造血”机制,常态化开展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实施产业和就业帮扶措施,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确保稳定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去年,长春打响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攻坚战,出台“1+4”一揽子政策,建立“双合作、双包保”机制,实施六大提升行动,县域板块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超过全市平均水平。今年,进一步优化调整了支持政策,设立县域高质量发展资金,积极培育主导产业、发展领军企业,加快补齐县域经济发展短板。

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实施意见》提出加强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细加工,建基地、育龙头、补链条、树品牌。深度开发人参、梅花鹿、食用菌、鲜食玉米等特色资源,发展庭院经济、生态养殖、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实施农民工资性收入提升行动,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推进和美乡村建设。重点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上下功夫。以农村公路为突破口,推动绿化、供水、危房改造,增加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统筹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畜禽粪污综合整治,打造一批“百村示范”村。

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当前,农村治理还存在多元主体参与度不高、法治与文化软环境建设滞后、干部队伍薄弱等问题。《实施意见》聚焦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文明乡风建设和平安法治乡村建设,重点提出建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健全村党组织架构、推进移风易俗,以重点工作突破带动乡村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坚持用改革办法破解农业农村发展瓶颈问题。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积极回应“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等社会关切问题,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6个方面,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激发农业农村动力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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