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厚滋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吉林省有着十分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它们印记着吉林的发展变迁,也彰显了吉林区域文明在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与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未来发展中,必须自觉扛起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任,坚持保护优先,守正创新,打造独具吉林特色的历史文化名片,推动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高质量发展,让吉林的历史文化更加鲜活、更具生命力。
落实政治责任,加强党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新时期我们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保护传承工作始终,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系列重要论述,明确“为什么保护传承”“保护传承什么”“如何保护传承”三个核心问题,统筹处理好保护、利用、发展三者之间的关系,强化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导体制,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职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强化研究机制,深入挖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多重价值。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着丰富历史智慧和深厚文化底蕴,必须进一步深入挖掘其丰厚内涵,让文物说话、让历史说话,更好发挥历史文化遗产以史育人、以文化人的优势作用。要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从跨学科人才培养、代表性人才培育、基层文化工作者培训等多方面入手,引领各级社科研究及博物馆、考古单位等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工作,汇聚各方力量,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人才培养体系,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夯实人才之基,更好满足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需求。充分利用数字媒体、人工智能、主题教育、研学活动、参观展览等形式方法,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系统展示历史遗存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增强百姓文化认同感和归属感,增强社会凝聚力。
完善保护机制,守护好历史文脉。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资源,坚持保护第一是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事业的头等大事。要健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体系,遵循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统筹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在修复保护过程中要坚持修旧如旧、最小干预,尽可能保持原材料、原工艺、原样式、原结构和原环境,更好实现原真保护与整体保护并重,以敬畏历史、敬畏文化之心,完整呈现文化遗产固有的品格和气象。要健全文化遗产管理工作体系,职能管理部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强监管,将保护传承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党政同责落到实处,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家底”更清晰、更安全。要健全文化遗产督察工作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支撑。
创新开发机制,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历史文化遗产,修复保护是基础,活化利用是目的。我们不仅要看到其背后的文化价值,更要充分发掘其独特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要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不断扩大优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立足吉林自身发展实际,充分整合省内丰富的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资源,创新推动其与现代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通过打造特色文化旅游线路,将众多历史文化遗产串联起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文旅品牌。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提高相关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