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越来越高,一定要让老年人有一个幸福的晚年,要大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作为近年流行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社区互助养老是指由社区或社区内老年人自愿组织,在社区邻里与其他社会组织力量协助下,以低龄健康老年人向高龄失能老人提供服务的互惠型养老方式。它既具备家庭养老的优势,也含有社区居家养老的理念,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新形势下,应积极探索创新社区互助养老模式,不断完善服务体系,让更多老年人从中受益,进一步推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方协同合作,共同发力推进。构建社区互助养老模式必须推动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家庭等多方联动,充分发挥各方作用,互相支持配合才能更好构建这一创新养老模式。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社区互助养老的定位、发展方向和扶持措施,同时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更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社区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建立完善的服务网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互助养老氛围。家庭应发挥正向引领作用,在承担好赡养老人的责任义务的同时,积极参与互助养老相关活动,鼓励有能力的老年人发挥余热,为需要帮助的高龄老年人提供照护等服务。社会组织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和专业支持,相关企业可通过市场化运作,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产品和项目,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与社区合作,共同打造互助养老服务品牌,持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拓展资金渠道,让互助养老行稳致远。资金来源不稳定是制约社区互助养老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相关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补贴、社会捐赠和少量的服务收费,资金规模有限且不稳定。为此,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将社区互助养老纳入政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设施建设、服务项目开展、人员培训等方面。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其中,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为社区互助养老提供资金支持。政府可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荣誉表彰等,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这项事业中来。同时,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集模式,如开展社区互助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发行社区互助养老彩票等,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保障社区互助养老的资金投入。
稳定服务队伍,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社区互助养老服务需要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来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心理疏导等服务,但目前从业人员大多是志愿者,缺乏专业培训,服务质量难以保证。全面提高社区互助养老服务水平,一方面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相关专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鼓励社区内的专业养老服务人员参与社区互助养老,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提升社区互助养老的专业化水平。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技能和素质,如志愿服务精神理念、互助养老的相关内容、医疗常识、健康饮食、人际交往、心理疏导等。此外,要着力建立低龄健康老人信息库,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服务意愿和服务能力,合理安排服务任务,并定期为低龄健康老人提供健康体检和保健指导,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为其他老人提供服务。
加强宣传教育,转变养老观念。当前,很多居民对社区互助养老的理念和模式缺乏了解,参与积极性不高。因此,应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工作,大力树立具有示范意义的社区典型,开展经验交流,对先进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扩大社区互助养老在社会上的影响力。积极拓宽宣传渠道,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如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举办讲座等,广泛宣传社区互助养老的理念和优势,提高居民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同时,邀请专家学者、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为居民讲解养老知识和政策,引导老年人和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养老观念,认识到社区互助养老是一种积极、有效的养老方式,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幸福、温馨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