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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评论

以“硬举措”优化“软环境”

柳 五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重点行动方案》(简称《方案》)并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明确从“促改革”“抓整治”“通渠道”“建机制”四个维度推进28项重点举措。这是我省连续第二年以专项方案形式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其改革思路从“问题导向”向“制度创新”深化,这既是回应企业长期痛点的“当下解”,也是锚定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长远谋”。

刀刃向内,以专项整治破解“顽疾”。企业最反感的营商环境问题,往往集中在行政权力的不规范行使。此次《方案》直指乱检查、乱执法、乱收费等7个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可谓精准切中要害。如针对企业反映的行政检查“随意性大”“变相干扰经营”等问题,《方案》提出全域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明确“清单之外无检查、不亮码不检查”,通过数字化手段约束执法边界,从源头压缩权力寻租空间。此外,完善对罚没收入异常增长、大额顶格处罚等情况的审查机制,以及清理涉企收费、严查“以罚增收”等举措,均显示出政府主动“割肉”的勇气,将有效遏制行政执法中的“逐利性”倾向,重塑政企互信基础。同时,改革也并未停留在“禁止性约束”层面,而是同步探索柔性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如对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取教育提醒、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手段,既体现法治温度,也为新业态发展留足试错空间。

数字赋能,让政策“穿透力”直达企业。政策红利能否精准触达企业,考验着政府的服务效能。《方案》提出“畅通惠企政策下达和企业诉求上达双渠道”,其核心在于以数字化手段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如通过升级政策直达平台,归集企业资质、社保等数据,实现政策智能匹配与快速兑现;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专窗,形成“线上+线下”立体服务网络。这种“分类画像、精准推送”的模式,既解决了企业“找不到政策”的困扰,也避免了政策“撒胡椒面”式的低效分配。《方案》提出构建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体系,通过“探头探针”动态感知问题,弥补数字鸿沟可能带来的盲区。

机制创新,从“运动式治理”到“长效化闭环”。营商环境优化易陷入“整治—反弹—再整治”的循环,解决这一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长效机制。《方案》提出的7项工作机制,覆盖问题发现、整改、监督、问责全链条,特别是“无感动态监测”和“尽职免责”机制,颇具新意。前者通过非接触方式监测执法行为,避免检查本身成为企业负担;后者则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提供容错空间,破解“多干多错”的消极心态。这种制度设计,既强化了外部约束,又激活了内生动力,为改革可持续性提供了保障。但也需清醒认识到,机制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挂牌督办”能否真正打破部门壁垒?“整改销号”是否流于形式?这些问题的答案,取决于监督问责能否穿透“最后一米”,真正打破地域、层级、部门间的制度壁垒,充分释放监管问责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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