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绿色金融是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金融体系要服务实体经济、防范系统性风险、深化改革开放,提出“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大方向。吉林应将绿色金融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构建完善的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绿色产业发展提质升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完善绿色金融政策制度,稳妥有序推进发展。加强政策引导与支持,健全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体系,是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的重要保障。应强化顶层设计与政策协同,制定实施绿色技术推广政策、绿色金融专项规划,建立完善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等协同机制,探索对绿色债券发行主体给予税收优惠,推动更多社会资金流向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要立足省情实际,探索地方特色绿色金融产品,如发行长白山生态保护专项债、设立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推广“碳汇质押+保险+期货”综合服务模式等,不断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供给,更好满足不同市场主体需求,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强化对金融领域科技创新环节的政策和资源支持,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利用区块链技术提升碳资产交易透明度,借助大数据优化绿色信贷风险评估,完善绿色金融风险监测体系,提高相关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提升绿色金融管理水平。
构建绿色金融发展新格局,助推产业绿色转型。打造绿色金融发展新格局有助于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赢。为此,一方面应持续用好吉林丰富的风光资源,持续完善“绿电+消纳”政策体系和运行模式,引导金融机构为“风光电氢储”产业提供全周期支持,通过绿色信贷支持新能源装备建设,实现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转型;通过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建设新型电力系统;通过碳金融工具,激活绿电交易市场,让绿色金融赋能新能源全产业链。另一方面,借鉴国际经验,开发森林碳汇质押贷款、生态补偿收益权融资等金融产品,激活长白山地区生态资源价值,推进碳库、水库、粮库、钱库“森林四库”建设,同时依托G331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建设,探索“生态+旅游+金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边境地区绿色基础设施投资,将绿色生态优势加快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竞争优势。
释放绿色金融动能,激发农业发展活力。吉林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进一步释放绿色金融动能对于推进现代化大农业和乡村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盐碱地改造等农田建设领域创新融资模式,加大对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市的信贷投放,“一企一策”研究制定融资服务方案,为农地提质增效类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资金支持;探索金融支持农田水利建设、盐碱地综合利用、农业防灾减灾的有效模式,常态化开展科企、银企对接服务,加快产学研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加大对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慧农业等领域的金融投入,促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大力支持就业容量大、联农带农强的特色产业项目,引导金融机构重点扶持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乡村文旅、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助力乡村产业数字化发展。农业农村部门应强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建立乡村建设重大项目与贷款信息联动的合作机制,金融机构应充分发挥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激励引导作用,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并运用绿色保险、供应链金融等工具,加快对人参产品研发创新和产业化的支持保障,助推人参消费和中医临床应用的深化,为提升“长白山人参”品牌价值贡献力量。
凝聚协同发展力量,强化绿色金融保障。发展绿色金融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环境要素市场、金融基础设施、金融产品与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国际合作等诸多环节,必须加强跨领域、跨部门协作,应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更好推动绿色金融体系发展及发挥效用。同时,进一步深化区域合作,加快建立健全省际合作机制,探索与辽宁、黑龙江、内蒙古等省区共建绿色金融合作示范区,推动跨区域碳市场互联互通,拓展绿色金融发展空间。积极响应“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吸引更多国际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参与吉林新能源项目建设,提升绿色金融开放水平。大力培育专业人才,支持高校开设绿色金融课程,联合金融机构建立实训基地,培养熟悉绿色产业发展与金融工具的复合型人才,为绿色金融发展筑牢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