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指出,“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创新驱动和产业支撑”,强调“要推进科技创新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持续做好“创新”大文章;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迫切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这是破解“卡脖子”难题、释放创新活力的必由之路。必须强化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紧抓重点领域的关键性问题,用好改革的“关键一招”,以体制机制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持续赋能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大力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的组织机制。围绕国家重大需求,聚焦吉林省光电信息、新材料、现代农业等优势领域,着力建立科学的攻关机制。一是完善顶层设计,统筹资源配置。构建跨部门协同创新体系,加大区域协调力度,破解创新资源不均衡等问题,持续引导创新要素合理配置,促进资源自由流动。二是遵循科研工作规律,进一步健全相关政策体系。完善研发激励政策,更好地激发创新主体的创新积极性,通过优化财政科技投入方式、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落地、出台科技贷款贴息政策等方式,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三是科学认识和积极融入科技创新新型举国体制。主动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建立国家项目对接机制,打造协同攻关模式,全力推行“国家队+地方队”联合攻关机制。
统筹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努力构建产业发展导向的科技攻关体系,面向重点产业开展技术攻坚布局,面向未来产业进行前沿布局。一方面,聚焦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需求,充分发挥政产学研合力攻关作用,协同攻克技术难点。建立“领军企业出题、高校院所解题、金融机构助力、政府部门服务”等多位一体创新联合体,由领军企业发布技术需求榜单,相关科研团队以“赛马制”进行攻关,金融机构通过“投贷联动”为创新活动提供资金保障,相关部门用不断升级的服务加速推动成果转化利用。另一方面,从产业价值维度、科研质量维度等方面设定攻关项目认定标准,完善申报认定流程、过程监管制度、验收转化要求等动态管理机制,对关键节点实行“里程碑”式管理。建立绿色通道,在人才激励、设备采购、经费使用等方面赋予科研团队更大自主权,推动科研资源向创新主战场集聚。
系统布局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立足吉林发展实际,着力构建“战略导向、梯次布局、开放协同”的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围绕国家所需和吉林优势产业,推动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科研资源整合重组,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全链条平台集群,努力实现国家级平台突破、省级平台提质、新型研发机构倍增的发展目标。深化与中科院、清华、北大等顶级科研院所合作机制,共建东北亚联合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更好地促进区域协同创新。
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体制改革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动力机制,两者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持续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速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其积极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全面构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机制,促进企业内生发展动力,完善梯度培育体系,明确企业成长路径。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原则,壮大耐心资本,发展风险投资等金融工具,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创新企业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支持力度,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升其参与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建立行业人才需求清单,及时调整高校专业,引导校企深度合作,以高质量的人才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全面打造一流创新生态。科技的突破有赖于不断厚植创新沃土,激活创新动力必须培植有利于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的良好生态。应进一步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设计切实可行的多元激励措施,如优化薪酬分配制度,将薪酬与科研人员业绩和贡献挂钩,以成果质量和影响力为主要评价标准,不断提高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收益分配比例,允许科研人员通过股权形式分享成果转化收益。建立创新容错机制,鼓励科研人员探索新的研究方向,引导其树立务实科研理念,更好地激发创新热情。要切实减少对创新活动的干预影响,扩大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简化经费报销流程,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持续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对不同类型的项目采用不同的评审、管理和资助方式,避免“一刀切”的评价标准,建立以科研成果的质量、应用价值和社会影响等为主要评价标准的多元化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