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以深化农村改革为核心,将闲置农房盘活置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环节,明确探索农户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路径,同时划出“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房”的政策红线。这既是对农村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精准施策,更是破解城乡要素流动瓶颈的关键切口。面对吉林省广袤乡村中“沉睡”的农房,如何避免“千村一面”的简单复制,真正实现“一房一策”的活化利用,考验着各地的改革智慧与创新勇气。
闲置农房盘活,本质是一场资源再配置、价值再发现的改革。需要我们以中央一号文件为纲,跳出“就房论房”的局限,用“农房+”思维链接产业、文化、生态等多维要素,因地制宜激活每一栋农房,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活力细胞”。
确权登记是基础,审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是方向。近年来,吉林省农村常住人口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大量流出,造成大量农房空置。若仅采用“租赁”这一模式,难免陷入同质化竞争。中央文件提出的“入股”“合作”等多元路径,为吉林探索农房功能转型提供了政策空间。比如,将闲置农房改造为返乡创业孵化器,或与乡村旅游结合打造特色民宿集群,既能避免简单复制,又能形成产业链协同效应。
破解“千村一面”的关键,在于立足地域特色,实现差异化激活。我们看到,延边朝鲜族传统民居正在探索转化为“非遗工坊+民宿体验”的文化载体;查干湖周边的渔村老宅结合冬捕文化打造主题民宿,让游客沉浸式体验“渔猎文明”。产业融合是盘活农房的核心动力,中央文件提出“推动县域产业融入大中城市产业链”,这启示我们可以将农房活化与城乡要素流动结合。如长春周边乡村可承接城市文创产业外溢,将农房改造为艺术家工作室;白城盐碱地治理示范区的闲置农房,可转型为生态科研基地,吸引技术人才下乡。这种“一房一业”的定位,有助于形成“以房聚产、以产兴村”的良性循环。
农房盘活的可持续性依赖利益分配机制的公平性。中央文件强调“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这需要平衡原房主、运营方、村集体三方利益。广东珠海金湾区“农房运营服务中心”通过专业化平台统筹资源对接、合同监管与收益分配的经验值得借鉴,既能保障农民长期收益,又能降低投资者风险。探索“宅基地使用权信托”等金融工具,将零散农房整合开发,可突破单体规模限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数字化手段是破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关键,搭建省级闲置农房信息平台,集成产权登记、供需匹配、政策咨询等功能,可实现资源高效配置。
农房盘活不能止步于物理空间的更新,更需守护乡土文化基因。“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要求活化利用乡村文化遗产。如通化集安的高句丽村落、四平叶赫满族古镇的改造应注重传统建筑技艺传承,避免“拆真建假”以及过度商业化。还可以引入“新乡贤”机制,鼓励本土文化学者参与规划,让农房成为乡土记忆的“活态博物馆”。